山湖分校校規
山湖分校學生校規 (99年3月10日校務會議定案)
1.我尊敬師長,聽從指導與教誨。
2.我不使用暴力或不雅的行為和語言
3.我未經師長同意,不私自離校。
4.我遵守在校作息時間,不遲到、不逗留。
5.我不攜帶跟學習無關的東西到校。
6.我未經教師許可,不進入辦公室或別班教室。
7.我未經教師許可,不採摘校園植物與飼養幼蟲。
8.我會遵守公共安全規則。
9.我會愛惜公物,借公物後會按時歸還。
10.我遵守各專科教室管理規則。
1.我尊敬師長,聽從指導與教誨。
2.我不使用暴力或不雅的行為和語言
3.我未經師長同意,不私自離校。
4.我遵守在校作息時間,不遲到、不逗留。
5.我不攜帶跟學習無關的東西到校。
6.我未經教師許可,不進入辦公室或別班教室。
7.我未經教師許可,不採摘校園植物與飼養幼蟲。
8.我會遵守公共安全規則。
9.我會愛惜公物,借公物後會按時歸還。
10.我遵守各專科教室管理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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