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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有關近期校園安全事件,請各校持續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及相關宣導工作,以提升學生自我防護知能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45807392號函辦理。
二、基於兒少保護原則,學校如發現網路上有涉及色情、暴
力、恐怖、血腥、有害物品及其他違反有害兒少身心健康
等網路內容應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下架,以免造
成學生二次傷害。
三、請加強師生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之教
育宣導作為,並應與警政單位保持校安聯繫合作機制,倘
有處遇狀況,可依「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」適時請求
警方支援,落實安全防護相關工作,以維護校內外整體安
全。
四、另請學校運用各種多元管道方式加強宣導校內外求助管道
資訊, 如校安通報文宣、群組推播、推廣警政服務
APP等,引導師生建立安全意識,減少校園危安因素,以
落實校園防護工作,提供學生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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